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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修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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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/ 生氣的兒子 (路加福音15章)        編號 /  90
發佈者 /  康來昌       發佈時間 /  Tue Sep 13 02:16:17 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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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氣的兒子



路加福音15章

路加福音15章「浪子的比喻」中,那位生氣的大兒子是多人喊打的過街老鼠:他被責備為法利賽人、沒有愛心、自大傲慢等。這是不公平的責備。

大兒子對爸爸說:「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。」他工作到晚飯時刻(25節),爸爸沒請過他和朋友吃羊肉(29節)。沒做過一天工,多年「任意放蕩、浪費貲財」(13節)、「和娼妓吞盡了父親的產業」的小兒子,床頭金盡回來,卻得到父親的厚愛。這明顯不公平。我們應稱讚大兒子、責備小兒子;同時提醒父親,可能就是他太寵小兒子,小兒子才變壞。不如此,反用「政治正確」(就是認為守法者是壞蛋,犯法者是可憐蟲的觀點)來顛倒是非,很可惡。

不論在家庭、教會、或社會中,最起碼的公平原則是多勞多得、不勞不得,「不肯做工,就不可吃飯」(帖後3:10)。大兒子多做無賞,這已經很糟糕了,小兒子作惡得恩寵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,太不公平了。

父親預表神,不會做錯。他怎麼勸大兒子呢?神怎麼安慰他忠心的僕人使女呢?

首先,他提醒大兒子,和父親在一起,就是福氣:「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,都是你的」(31節)。大兒子和父親一起,做父親喜悅的事(約8:29),這是幸福,不是倒霉。相對的,(父親沒直接講),小兒子(和一切亞當的後裔)遠走高飛、沒人管,好像很爽,結果是「恨不得」── 恨不能得到任何東西(16節)。「在愁苦極其傷痛的日子,所收割的,都飛去了」(賽17:11)。

任何受造物,包括路16章的羊、錢、人,都是神的。他們的幸福快樂,全在乎是不是在神的掌管中。不在神掌管中,就是「失去的(羊,3節)、失落的(錢,8節)、迷失的(人,耶穌沒有用失字,但17節,相反的字是『醒悟』)。神把人找回的時候,神「失而復得」(24、32節),他的東西──人「迷而復醒」、回他的本處,我們理當為此歡喜快樂(32節)。

大兒子──基督徒,如能滿足於與父同住、同在、同工,他就會為自己無比的幸福感謝;也為弟弟無比的痛苦難過。吃牛羊肉的有福,為行義受苦的更有福(太5:10;彼前2:20)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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